医院服务“十要十不准”
一要依法执业,不准无证上岗;
二要廉洁行医,不准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三要爱岗敬业,不准科室和个人私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服务;
四要文明用语,不准出现“生、泠、硬、顶、推”等不良行为;
五要城信服务,不准使用假劣药品、出具假证明和隐瞒医疗缺陷及差错;
六要因病施治,不准任何科室或者个人出现“套餐检查”或者“大处方”;
七要合理收费,不准超标乱收费;
八要依法理财,不准任何科室或者个人出现私自收取现金和任何方式的开单提成行为;
九要优化环境,不准任何破坏卫生环境的行为发生;
十要强化“三基”训练和“三严”规定,不准出现大的医疗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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