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毒性角结膜炎

作者:角膜及眼表中心 时间:2012-02-13 点击数:
药物毒性角结膜炎

 
   (一)概述
   由于眼局部用药导致的角膜结膜病变,常见为麻醉剂,其次为防腐剂,以及其他一些药物如抗病毒药物、抗过敏药物、降眼压药物、甾体或非甾体类抗炎眼药等。

   (二)诊断标准
   1、有长期或过量使用抗病毒药物、抗过敏药物、降眼压药物、甾体或非甾体类抗炎眼药、麻醉剂等滴眼液的病史。
   2、早期为角膜下方点状上皮糜烂,严重者可呈弥漫性,进而出现角膜上皮缺损、基质浑浊及新生血管长人(图4 -72)。上下睑结膜可有滤泡增生。
   3、部分毒性病变表现为角膜周边上皮及浅基质浸润,与角膜缘有透明带间隔。


  
 
   (三)处理原则
   1、停用所有可能有眼表毒性的滴眼液。
   2、使用不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或眼膏,4~6次/日。
   3、可能需要数周甚至数月眼表才能恢复,有些不能完全恢复。

   (四)治愈标准
   1、症状消失。
   2、结膜无充血,滤泡消失,角膜透明。
   3、病情稳定3月以上无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