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疾病的眼底病变

作者:admin 时间:2012-02-08 点击数:
  全身疾病的眼底病变
 
   许多疾病均可引起眼部,尤其是眼底的改变。通过对眼底的检查和对眼底病变的了解,可协助疾病的早期诊断,可指导疾病治疗措施的选用,可观察疾病的治疗效果,可协助对疾病严重程度的估计,可提供疾病预后的判断。

   一、高血压和动脉硬化性视网膜病变
    (一)概述
    高血压和动脉硬化性视网膜病变大体相似,其病变程度与全身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病时间的长短成正比。
    (二)诊断标准
    1、全身有高血压或动脉硬化的临床表现。
    2、多为双侧,但两眼轻重程度可有不同。
    3、多见于50岁以上年长患者。
    4、根据Wagener - Keith分类,其视网膜病变可分为四级。
    (1) I级:以血管痉挛为主要病变。视网膜动脉反光增强,管径粗细不均,可见静脉隐蔽现象。
    (2)Ⅱ级:以血管硬化为主要病变。可见铜丝状动脉、银丝状动脉和动静脉交叉压迫征,即动静脉交叉处表现为偏移(Salus征),远端膨隆(静脉斜坡)或呈梭状(Gunn征)。
    (3)Ⅲ级:以视网膜出血、渗出为主要病变。同时存在Ⅱ级视网膜病变。
(4)Ⅳ:以视乳头水肿为主要病变。同时存在Ⅲ级视网膜病变(图4-195)。
(三)治疗原则
1、控制高血压或动脉硬化。
2.对症治疗视网膜病变。
(四)治愈标准
1、病情停止进展。
2、视网膜出血、渗出和视乳头水肿完全吸收。

二、肾脏病性视网膜病变
(一)概述
肾炎,无论是急性肾炎还是慢性肾炎,当引起血压升高时,即有可能导致视网膜病变。其病变程度与血压升高的速度、血压的高低和血压升高持续的时间有关。其病变与高血压所致眼底改变的临床表现和发病机制相似。
    (二)诊断标准
    1、实验室检查有肾功能不全,同时有高血压。
    2、多为双侧,但两眼轻重程度可有不同。
3、视网膜病变基本与高血压眼底改变相似,也可分为四期。如果发现视网膜棉絮状渗出或视乳头水肿,则预后较差(图4 - 196)。
       (三)治疗原则
       1、控制肾脏疾病,控制高血压。
       2、对症治疗视网膜病变。
      (四)治愈标准
       1、病情停止进展。
       2、视网膜出血、渗出和视乳头水肿完全吸收。
  
 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
    (一)概述
    糖尿病可以引起眼部多组织的损害,如眼运动神经痉挛、虹膜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糖尿病性白内障、眼屈光力的改变等。其中以视网膜损害最为严重,其病理基础是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微循环的障碍,根据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展过程分为单纯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与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二)诊断标准
    1、单纯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背景性)主要有微血管瘤、视网膜内出血、硬性渗出、棉绒斑的形成等病理改变。
    2、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最主要的标志是新生血管的形成。新生血管位于视盘上称为NVD,位于其他部位称为NVE。新生血管可继发引起玻璃体出血、牵引性视网膜脱离等改变。
3、在单纯性与增殖性病变之间有一段短暂的时期称为增殖前期,若此时未能及时治疗,视网膜病变会迅速发展为增殖性改变,这一特殊时期表现为:广泛的视网膜出血发生在四个象限、静脉不规则扩张呈串珠样改变见于二个象限、视网膜微循环异常至少肯定见于一个象限,简称4 -2 -1(图4-197,图4-198)。





 
    4、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分型与分期见表4 -6。
    (三)治疗原则
    1、单纯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早期应定期进行随诊,要将血糖、血压、血脂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2、合并有黄斑水肿应根据荧光造影提示进行播散性光凝或格栅样光凝,曲安萘德或Avastin玻璃体腔内注射有利于黄斑水肿的消退。
    3、进入增殖前期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要抓住机会及时进行全视网膜光凝。
    4、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有可能也要及时进行全视网膜光凝。
    5、对于严重的玻璃体积血、增殖牵引威胁或影响到黄斑及其他具有玻璃体切割手术适应证患者及时进行玻璃体手术。
    (四)治愈标准
视网膜出血、水肿吸收,视网膜缺血性状态被纠正,继发性损害被控制,眼睛保留一定的视功能。
 
    四、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视网膜病变
    (一)概述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发于妊娠6个月以上,尤其是妊末3个月内。出现高血压、蛋白尿、水肿,发生先兆子痫或子痫、惊厥、昏迷,甚至危及妊妇和婴儿生命。眼底视网膜病变的程度与高血压,尤其是舒张压有关
(二)诊断标准
    1、妊娠6个月以上。
    2、高血压、蛋白尿、水肿。
3、双侧眼发病。
4、球结膜可有血管痉挛,弯曲或蛇形,且常出现在视网膜病变前。
    5、眼底视网膜病变与高血压视网膜病变相同。
    (三)处理原则
    1、视网膑病变表现为血管痉挛者,可控制血压,继续妊娠。
    2、视网膜病变已见到血管硬化及出血者,一方面对症治疗,一方面严密观察。
    3、视网膜病变发展到棉絮状渗出,视乳头水肿者,应尽快终止妊娠,确保妊妇安全。
    (四)治愈标准
    1.妊娠前无高血压或肾炎者,产后6周内球结膜血管可恢复正常,3个月内视网膜病变消退。
    2.妊娠前有高血压或肾炎,且视网膜病变严重者,产后视网膜出血,渗出可逐渐吸收,但已造成的视功能损害难以恢复正常。